林总自然将我的反应尽收眼底,摇了了摇头,“空穴来风,未必无因。一人是假,哪两人呢?三人呢?更多人呢?这个怎么说?”
“呃!老大?证据呢?”一人画虎,三人成虎!我才不相信那是真的!
“这个简单!前几年我收过,卖家说是本人亲自在那里获得的。”林总笑了笑道。
呃!还真是事实?
“既然是真实的大金矿,哪么国家还不严格控制吗?怎么可能还任人自由开采?或者说是偷盗?”
我国《物权法》第四十六条:矿藏、水流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。
这条法规的意思就是:上述东西都国家的,任何私人都不可以无理由开采。
哪么这么明显的大金矿,国家怎么可能无动于衷?国家既然行动了,哪么私人还有什么机会?
难道林总见我本事不错,就建议我去强抢?这个——不好吧!?
不过好像这也是个不错的办法哦!
只是,我能抗得过“花生米”的袭体吗?
得!我还是比较怕死——特别是这种违法乱纪的死法!林总,强抢这种事情我就不上了吧!?
“国家?前些年国家倒是派了无数专家前往勘探,可是都因为特殊原因不了了之,没有了下文。听说我们省里的考察队正在组建,准备下一轮勘探呢!所以趁现在那里还没有被特别保护起来,你可以去试一把,碰碰运气!”
林总是脚踏实地的生意人,但似乎对这个大金矿的传闻却极为热衷,竟还建议我去闯,莫非其中还有什么玄机?
“特殊原因?这是什么?而且既然这么多年过去了,那里还会有金矿?”
这个不是小事!
能阻挡专家勘探队勘探工作的特殊原因,绝对非同小可,不是天灾就是鬼祸!
我上?林总你别害我哦!
再则据林总的话,那里断断续续有人偶得什么狗头金、牛头金之类,哪么我们国人中不在少数的人在“随众心、贪婪心”等的驱使下,不将那里夷为平地,怎么可能会死心?
林总当然不会无聊到跟我瞎扯淡,哪么其中原因莫非还是那个“特殊原因”?
想到这里,我更是好奇了。
“奇就奇在那里的金子好像永远取之不尽、用之不完似的,所以里面到底还有没有、有多少金子,却没有人知道。”林总看着我道,这次他没有让我等,就接着道,“这是因为不论是谁,进去了的人出来后都不记得在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。”
原来,不同类型的人进去,遭遇的结果却是大大的不相同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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